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招商引资 > 正文
    购物车
    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张治龙
    2017-03-26 15:37:47    来源:甘肃法制网   转载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甘政办发[2000]28号

    发布日期:2000-5-18

    执行日期:2000-5-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省政府决定,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合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服务中心由省对外开放办公室和省外经贸厅牵头,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经协办、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兰州分局、省土地局、兰州海关、省外商投资法律咨询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争议调解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对全省招商引资相关业务实行“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和“统一受理、限时办理”的制度。

      二、联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组成。负责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落实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联系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参加联合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对项目审批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检查、督办和管理。

      2.项目审批服务处:由省计委、省经贸委派员组成。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以及招商引资项目推介、立项审批等。

      3.审批管理处:由省外经贸厅派员组成。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终止、撤销等事宜;确认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并核发证书;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审批,申报、办理进出口许可证;负责外商驻甘肃省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各项审批手续和管理事宜;负责办理外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事宜。

      4.经济协作管理处:由省经协办派员组成。负责省外投资者来甘肃投资项目的联络工作;推介招商引资项目;为投资者提供内联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5.工商注册登记管理处:由省工商局派员组成。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名称核准、企业注册、变更登记,发放工商营业执照。

      6.企业代码事务处:由省技术监督局派员组成。负责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核准代码登记申请、赋码及颁发代码证书。

      7.税务管理事务处: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派员组成。负责为投资者提供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协调、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各种税务事项。

      8.外汇管理事务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兰州分局派员组成。为投资者提供外汇管理的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办理外汇登记,审批开立外汇帐户,以及其他外汇收支管理审批服务事项;对外汇收支进行检查和处罚。

      9.土地事务管理处:由省土地局派员组成。为投资者提供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手续,发放土地使用证书,收取土地使用费。

      10.海关事务处:由兰州海关派员组成。负责提供海关业务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关登记手续。

      11.外商投资企业咨询、投诉受理处:由省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咨询中心、争议调解中心、投诉受理中心派员组成。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受理和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和争议纠纷案件。

      12.投资服务处:由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派员组成。为前来甘肃的投资者牵线搭桥,提供咨询,代办投资者委托交办的各项事宜。

      参加联合服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职权不变。各部门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代表本部门参加联合服务中心相关机构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制定联合服务中心“一条龙服务”的实施细则。联合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要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管理内容、法律依据、报送文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制定规范细则,并实施服务公示制度。要做到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承诺服务标准。同时,为投资者提供项目审批和办理各种手续所需的材料目录和文件范本。

      2.实行限时办*定为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时限的,自符合要求的文件送达之日起,合同、章程审批、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土地评估和用地项目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手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各部门也应确定相关审批项目限期办理的时间,并报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按照《甘肃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收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由财政、物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求,编制全省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每年年底前,由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收费行为。

      联合服务中心从2000年6月1日开始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省外经贸厅,办公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